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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4

上期发〔2020〕336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17日(周二)起,铜期权、天然橡胶期权和黄金期权合约文本中合约月份涉及的标的期货持仓量分别按单边5000手、10000手和10000手执行。
  关于铜期权、天然橡胶期权和黄金期权合约文本中合约月份修订的实施方案,见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期权合约及有关实施细则修订案的公告》(〔2020〕113号)。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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