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期所发〔2017〕14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保证金调整
经公司研究决定,针对燃料油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自2017年9月1日结算起 |
公司 保证金 | |||
上海 |
燃料油期货合约 |
Fu |
42% |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 |
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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