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3〕951号通知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以下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合约 |
调整日期 |
公司保证金比例 |
郑商所 |
纯碱 |
SA2401 |
自2023年12月4日结算时起 |
20% |
自2023年12月11日结算时起 |
23% |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郑商所 |
关于调整纯碱期货24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3/11/1699405912450175.htm |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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