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期货合约(修改后) | ||||||||||||||||||||||||||||||||||||||||||||||||||||||||||||||||||
(根据大商所发[2013]304号,新修订玉米合约自C1501合约开始施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质量标准 (FC/DCE D001-201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黄玉米质量指标、分级标准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53-2009玉米 GB/T 20570-2006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定义按GB 1353-2009和GB/T 20570-2006解释。 4 质量指标 4.1玉米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品质技术要求:
4.2玉米期货合约质量差异扣价:
4.3玉米储存品质技术要求:入库指标,宜存;出库指标,宜存或轻度不宜存。 4.4散粮交割玉米出库不完善粒总量允许范围为≤11%。 4.5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5 检验方法 按照GB 1353-2009和GB/T 20570-2006执行。 6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