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以下合约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调整日期 |
公司保证金比例 |
能源中心 |
集运指数(欧线) |
EC2408、2410、2412、2502、2504、2506 |
2024年7月3日(周三)结算时起 |
30% |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免责声明: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网站所载文章及数据仅供参考,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2018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 | 沪ICP备15000584号-1。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46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