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4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及《关于修订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及其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保证金调整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股指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钟 |
代码 |
原标准 |
自2014.9.1(周一)结算时起 |
公司 保证金 |
公司 保证金 | |||
中金所 |
沪深300股指期货 |
IF |
15% |
13% |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
1、《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请点击: http://www.cffex.com.cn/tzgg/jysgg/201408/t20140829_18274.html 2、《关于修订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及其细则的通知》 请点击: http://www.cffex.com.cn/tzgg/jysgg/201408/t20140829_18272.html 3、《中金所修订并发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及其细则》 请点击:(对本次修订内容做了概括说明) http://www.cffex.com.cn/gyjys/jysdt/201408/t20140829_18273.html |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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