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商发〔2016〕157 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保证金调整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菜油、菜籽和白糖701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自2016年11月28日结算起 |
自2016年11月30日结算起 |
公司 交易保证金 |
涨跌停幅度 | |||
郑州 |
菜油 |
OI |
10% |
5% |
菜籽 |
RS |
23% |
10% | |
白糖701 |
SR701 |
10% |
5% |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郑州商品交易所 |
《关于调整菜油、菜籽和白糖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请点击: http://www.czce.com.cn/portal/rootfiles/2016/11/28/1473412761406789-1473412761408415.pdf |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规交易,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网站所载文章及数据仅供参考,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2018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 | 沪ICP备15000584号-1。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46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