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金所最新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保证金调整
经公司研究决定,针对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自2017年9月18日结算起 |
公司 保证金 | |||
中金所 |
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 |
IF/IH |
18% |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
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http://www.cffex.com.cn/xwgg/jysgg/201709/t20170915_20368.html |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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