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汇信期货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郑商所发〔2018〕32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保证金调整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PTA1809、PTA1811、AP1810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自2018年9月3日结算起 |
公司 保证金 |
|||
郑州 |
精对苯二甲酸 |
TA809 |
33% |
TA811 |
18% |
||
苹果 |
AP810 |
20% |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郑州商品交易所 |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请点击: http://www.czce.com.cn/cn/rootfiles/2018/08/29/1533012561508338-1533012561531712.pdf |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免责声明: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网站所载文章及数据仅供参考,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2018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 | 沪ICP备15000584号-1。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46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