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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管理总体情况

 

一、反洗钱制度建设成果丰硕

2017年,人民银行按照十三五规划和《三反意见》要求,不断完善反洗钱制度体系,反洗钱制度建设成果丰硕。

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进一步完善。针对《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多项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执行要求。制定《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指导义务机构进一步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制定《关于落实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反洗钱义务机构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工作。印发《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分类评级工作程序和指标体系。发布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数据接口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

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单独或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贵金属交易场所、房地产行业、会计师行业和社会组织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建设平稳起步。

二、深入开展反洗钱监管工作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深入落实《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继续围绕风险为本和法人监管原则,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改进反洗钱监管方法,加强反洗钱检查问责,妥善应对反洗钱跨境监管问题,积极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交流,反洗钱监管有效性显著提高。

反洗钱执法检查持续加强。2017年,全系统共开展了1708项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和616项含反洗钱内容的综合执法检查,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合计约1.34亿元,双罚比例进一步提高。

反洗钱分类评级工作扎实开展。2017年,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完成了总行直管的24家法人义务机构分类评级工作,并向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通报了24家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组织完成了259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反洗钱措施部分的初审和复审,116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反洗钱措施部分的初审和复审。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认真开展分类评级工作,全年各分支行共对37463家义务机构开展了反洗钱分类评级。

对义务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2017年,人民银行指导和督促义务机构认真落实《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完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机制。指导中资银行妥善处置重大境外合规风险事件,组织部署中资银行开展境外机构合规风险排查。通过约谈、监管走访等监管方式,持续跟进重点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展。灵活运用监管措施,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义务机构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据统计,2017年全系统共质询1169家,监管谈话1923家,监管走访5694家,风险评估1022家,现场检查跟踪回访、开业走访、调研座谈、重点联系指导等289家。

积极探索提升反洗钱监管有效性的新方法。人民银行加强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等单位相关部门的监管合作,研究解决监管信息共享、监管制度衔接、联合开展现场检查、防范非法资金跨境流动、加强现金出入境管理等重点问题。各地分支行积极探索监管新方法,包括与当地保险、证券监管部门建立反洗钱监管合作机制,发挥监管合力;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反洗钱分类评级、违规整改情况鉴证、义务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反洗钱专项审计服务等;积极推广建立监管巡视督导、集中培训轮训、联合监管执法等机制,研究建立五个统一工作模式,开展辖内监管自查巡查工作,提升地市及县级人民银行履职能力和水平等,有效提升监管能力。

反洗钱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为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人民银行不断完善反洗钱监管信息化体系。年内完成反洗钱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升级和反洗钱监管交互平台系统升级两个项目的软件开发和业务测试工作,其中,综合管理系统已上线应用;同时,完成了反洗钱检查数据分析系统和反洗钱调查电子化平台两个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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