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期发〔2019〕77号和上能发〔2019〕1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调整
经公司研究决定,针对上期所和能源中心最新通知中所涉及的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2019年4月8日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 |
|
涨跌停板幅度 |
公司保证金 |
|||
上期所 |
沪铅 |
PB |
5% |
13% |
沪锌 |
ZN |
5% |
13% |
|
螺纹钢 |
RB |
6% |
14% |
|
石油沥青 |
BU |
7% |
15% |
|
能源中心 |
原油 |
SC |
7% |
14% |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 |
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http://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33462.html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
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http://www.ine.cn/news/notice/1524.html |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