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期发〔2020〕96号文件、上能发〔2020〕38号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
经公司研究,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自2020年3月23日结算时起 |
|
涨跌停板 幅度 |
公司 保证金比例 |
|||
铝 |
Al |
8% |
17% |
|
铅 |
Pb |
8% |
17% |
|
锌 |
Zn |
8% |
17% |
|
天然橡胶 |
Ru |
9% |
18% |
|
能源中心 |
20号胶 |
Nr |
9% |
18% |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 |
关于调整铜、铝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http://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36581.html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
关于调整20号胶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http://www.ine.cn/news/notice/2732.html |
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