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0〕127号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
经研究决定,公司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自2020年3月26日结算时起 |
|
涨跌停板 幅度 |
公司 保证金标准 |
|||
大商所 |
黄大豆1号 |
a |
5% |
11% |
黄大豆2号 |
b |
5% |
11% |
|
豆粕 |
m |
5% |
11% |
|
豆油 |
y |
5% |
11% |
|
聚氯乙烯 |
v |
5% |
12% |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大连商品交易所 |
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210491/index.html |
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