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期发〔2020〕247号文件、上能发〔2020〕125号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
经公司研究,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自2020年7月16日结算时起 |
|
涨跌停板 幅度 |
公司 保证金比例 |
|||
上期所 |
纸浆 |
SP |
±5% |
11% |
燃料油 |
FU |
±10% |
18% |
|
石油沥青 |
BU |
±8% |
17% |
|
天然橡胶 |
RU |
±6% |
14% |
|
能源中心 |
中质含硫原油 |
SC |
±10% |
18% |
低硫燃料油 |
LU |
±10% |
18% |
|
20号胶 |
NR |
±6% |
14% |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 |
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http://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37412.html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
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http://www.ine.cn/news/notice/3129.html |
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