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1〕216号通知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郑商所部分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
郑商所部分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自2021年5月18日(周二)结算时起 |
|
公司保证金比例 |
涨跌停板幅度 |
|||
郑商所 |
甲醇 |
MA |
14% |
7% |
玻璃2106、2107、2108、2109合约 |
FG2106、FG2107、FG2108、FG2109 |
15% |
8% |
|
尿素 |
UR |
12% |
6% |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1/05/1605587326148741.htm |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