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1〕445号通知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郑商所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
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自2021年9月3日(星期五)结算时起 |
|
公司保证金比例 |
涨跌停板幅度 |
|||
郑商所 |
动力煤 |
ZC2110/ZC2111/ZC2112/ZC2201 |
33% |
不变 |
ZC2202/ZC2203 |
23% |
不变 |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
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1/08/1605596405522460.htm |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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