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1〕857号通知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力煤部分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
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调整日期 |
公司保证金比例 |
郑商所 |
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 |
ZC2111、2112、2201 |
2021年10月27日(周三)结算时起 |
43% |
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 |
ZC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 |
23% |
||
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 |
ZC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 |
2021年11月1日 (周一)结算时起 |
33% |
如遇上述公司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公司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
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1/10/1605601590570221.htm |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