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1〕873号通知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力煤部分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
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调整日期 |
公司保证金比例 |
郑商所 |
动力煤期货2112及2201合约 |
ZC2112、2201 |
2021年11月4日(周四)结算时起 |
53% |
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 |
ZC2202、2203、2204及2205 |
43% |
如遇上述公司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公司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
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1/11/1605602282480495.htm |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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