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2〕105号通知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郑商所动力煤部分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
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调整日期 |
公司保证金比例 |
郑商所 |
动力煤 |
ZC2205 |
自2022年3月4日(星期五)结算时起 |
63% |
郑商所 |
动力煤 |
ZC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及2302 |
自2022年3月4日(星期五)结算时起 |
43% |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2/03/1644399924135122.htm |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免责声明: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网站所载文章及数据仅供参考,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2018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 | 沪ICP备15000584号-1。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4694号